隨著秋冬季節來臨,天氣越來越乾燥了。寶寶嬌嫩的面板開始出現乾燥皴裂、脫皮瘙癢、過敏溼疹等各種讓寶媽們崩潰的問題。有的寶媽會選擇到醫院或藥店購買面板外用藥品給寶寶塗抹。
藥品說明書注意事項中常會看到這要的話:
“如使用本藥後面板刺激不可耐受或發生過敏反應時應停藥”
“外用本品可能會引起面板刺激症狀,如灼感,紅斑及脫屑,可能使皮損更明顯,但同時表明藥物正在起作用,不是病情的加重。面板多半可適應及耐受,刺激現象可逐步消失。若刺激現象持續或加重,可在醫師指導下間歇用藥,或暫停用藥。”
您看到這些話是否會有疑問?到底什麼是不可耐受的面板刺激和過敏反應,出現狀況時到底是停藥還是不停藥?來,藥師教您如何理解和判斷。
面板外用藥品在區域性使用時引起的面板黏膜不良反應,主要是外用藥接觸性皮炎,其他少見反應有色素改變、脫毛等。
面板外用藥接觸性皮炎可以分為以下幾類: 1、刺激性皮炎:最常見。 任何人均可以發病。初次接觸就可以發生反應。刺激性強的藥物可以在使用後數分鐘或數小時內發生反應,刺激性弱的藥物則可能在用藥數日或數週後發生反應。
2、變應性接觸性皮炎:相對少見
僅發生在已經對外用藥中某些成分過敏的患者。多在用藥12小時後發生反應,48小時左右可以達到高峰。去除接觸致敏原後炎性反應不能馬上消退,多維持1 周左右。
3、速髮型接觸性反應:更少見
可以誘發嚴重全身過敏反應,也可以不是過敏反應。反應在接觸外用藥後數分鐘至數小時內發生,並在24小時內消退。
4、光毒性及光變應性接觸性皮炎:少見。
面板使用外用藥後,再照光所引起的區域性面板反應。
發生接觸性皮炎的判斷和處理方法: 1、根據反應的性質判斷:
2、根據嚴重程度判斷:
主觀症狀包括瘙癢、疼痛或燒灼感,可以按照4級方法評價:
主觀症狀分數
皮損表現包括紅斑、丘疹、水腫、水皰、大皰、滲出、膿皰、糜爛、滲出及潰瘍、肥厚、脫屑等,可以按照4級方法評價:
總分≤2分,輕度刺激性皮炎,無須處理,可以在密切臨床觀察的情況下繼續應用;總分≥3及以上的刺激性皮炎應停藥,必要時待反應消退後減少使用時間或降低藥物濃度後嘗試使用; 變應性接觸性皮炎、速髮型接觸性反應及光接觸性皮炎不應再繼續用藥。3、根據劑型判斷
外用粉劑、洗劑(振盪劑)、溶液、酊劑與醑劑、噴劑、油劑、乳劑、軟膏、糊劑(泥膏)、凝膠等劑型的外用藥物在使用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,應立即停藥,評價不良反應;
貼劑及硬膏則應在去除藥物至少30分鐘後進行判定,以排除區域性壓迫造成的面板紅斑反應。
溫馨提示: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,出現不適時應在醫師或藥師指導下使用或調整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