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留言評論區經常能看到,有的人認為一旦抗病毒就要終身服藥,千萬不能去抗病毒。其實,這種想法可以理解,臨床醫學上對乙肝患者或乙肝病毒攜帶者是否抗病毒,有自己的標準。本期番茄醫生主講,乙肝患者記住4點,是否抗病毒一清二楚。
1、慢乙肝
三個標準:第一種,轉氨酶超出正常上限兩倍以上,病毒DNA大於10*5,乙肝表面抗原陽性;第二種,轉氨酶超出正常上限兩倍以上,病毒DNA大於10*4,乙肝表面抗原陰性;第三種,轉氨酶沒有超出正常上限2倍,但是,肝組織學炎症分級≥G2,並且為病毒DNA陽性患者。
2、代償期乙肝肝硬化
第一種,表面抗原陽性,病毒DNA大於10*5;第二種,乙肝表面抗原陰性,但是病毒量DNA大於10*4。針對代償期乙肝肝硬化患者,抗病毒目的是延緩並降低肝功失代償與肝癌發生。
3、失代償期乙肝肝硬化
主要針對此類病毒DNA陽性患者。目的也是抑制病毒複製,改善肝功並延緩與減少肝移植需要。患者要清楚,抗病毒目的是延緩病情,本身無法逆轉失代償期肝硬化。
4、化療或免疫抑制劑治療
由於其他疾病接受化療、免疫抑制劑治療的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患者,即便病毒DNA陰性,轉氨酶正常,也要考慮直接抗病毒治療。時間為至少12周,在化療或免疫抑制劑術後。此外,有肝移植患者也要考慮抗病毒。
健康一點靈: